本報訊(記者岳晉峰)新一年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,煤炭資源稅改革正式落地山西。2015年1月1日,我省正式開始資源稅按8%的稅率執行。
  此次稅制改革取消了我省礦產資源補償費、煤炭價格調節基金、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三項規費,連同原有從量計徵稅的資源稅一併計算,此四項稅費負擔的實際稅率遠大於8%。
  在折算率的測算中,省地稅局多次研究討論,組織各級地稅機關對煤炭企業進行了逐戶摸底調查,在企業填報數據的基礎上逐戶計算折算率,對部分企業進行了重點抽樣分析,並征求了基層和重點企業的意見。
  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徵,使資源稅稅收與資源價格的聯動更加緊密,調節機制更加靈活,調節功能更加強大,組織收入能力明顯提高。
  當前,全省煤炭價格總體上仍徘徊在低谷,2014年1月至11月綜合售價持續下跌,全省煤炭行業噸煤綜合售價為344.85元,比2013年底下跌了94.56元,降幅為21.52%,比2011年煤價高峰時656元的價格下降了47.4%。
  今後,國家還將繼續對其他品目資源稅進行改革,我省除了煤炭外,鐵礦、鋁礦等資源也居於全國的前列,煤炭資源稅改革成功,可以為其他礦產品資源稅改革積累經驗,趟出路子。  (原標題:2015年1月1日起 我省煤炭資源稅稅率按8%執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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